皋兰县:建立社会组织常态化清理整治机制
来源:皋兰县委社会工作部
时间:2025-05-20
字号:[大][中][小]
兰州市皋兰县坚持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社会组织运行全过程,通过建立“清、治、促”常态化工作机制,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以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划定“清”的红线,明确清理整治重点
按照“精准识别、分类处置”原则,将四类问题组织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为清理整治工作划出“红线”。针对连续两年未年检的“休眠”组织、长期处于“休眠”状态的组织,依法启动注销程序,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对自登记之日起满一年未开展实质性活动的“空壳组织”,责令限期整改;对偏离章程规定业务范围、擅自变更服务方向的组织,督促其回归正轨;对通过登记住所、联系方式等无法取得联系的“失联组织”,依法予以公告清理,及时推动3家社会组织完成法人变更。同时,建立异常名录动态调整制度,将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5家社会组织纳入异常名录实施重点监管,对整改达标组织及时移出,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健康有序”的发展格局。
围绕“治”的重点,强化动态监督管理
依托年度检查工作,建立“排查一预警—处置”全链条管理机制。民政部门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实地核查,运用大数据比对、财务审计等手段精准识别问题组织,对存在风险隐患的组织提前预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依法采取撤销登记、吊销证书等措施。联合水务部门对全县3家用水协会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精准识别问题,对1家长期未正常运行的用水协会督促完成注销。联合教育部门对民办幼儿园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办学资质、师资配备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责令不合格幼儿园限期整改,对3家整改不达标的幼儿园依法依规责令停办,并持续跟进督促注销流程,切实消除教育领域风险隐患。建立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全县85家社会组织全部签订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书和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以信用约束推动社会组织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突出“促”的导向,提高服务发展能力
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大力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党建入章”,落实“五同步”要求。完善准入审核机制,加强登记前的材料审查和实地勘查,从源头杜绝“带病登记”。在登记审查过程中,严格把关社会组织章程、人员资质、资金来源等关键信息,通过实地勘查,深入了解社会组织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今年以来,对4家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2家组织决定不予登记,并告知申请人,从前端提高了社会组织的整体质量。通过业务培训、典型示范、结对帮扶等方式,强化日常指导,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结构,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皋兰县城北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居民提供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多样化的服务,有效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皋兰县青年志愿者协会累计开展爱心捐赠、扶弱济困、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80多场次,让群众幸福指数节节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