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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规范村务公开 推动“小微权力”阳光运行

来源:定西市委社会工作部

时间: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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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西市将规范村务公开作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在内容、形式、程序、监督等方面系统施策,推动村务公开工作迈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健全制度体系,让村务公开“有章可循”

  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指导县区统一制定《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并动态更新,将公开内容主要划分为村级财务、重大事项、协助落实政策情况、惠农政策情况4大类,各县区细化后的具体公开事项均不少于30项,为村级组织提供了清晰、统一的操作依据。建立闭环公开制度。聚焦村级“微事务”与“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构建“提出—审查—决策—公开—反馈—回应”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流程规范、回应及时。明确财务收支及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随时公开,财务往来频繁的村每月公开,其他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动态公开,切实增强时效性与灵活性。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村党组织书记为村务公开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对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搭建平台载体,让村务公开“触手可及”

  巩固提升公开阵地。指导全市行政村按照位置醒目、便于观看、防风挡雨、分区明确、栏目清晰、更新及时的要求规范设立村务公开栏,同时灵活运用村民会议、村级广播、“明白纸”、入户宣讲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事项有效覆盖各类群体。探索线上公开形式。推广“互联网+村务公开”模式,在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试点建设“村级事务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设立“三务”公开板块,将“三资”管理、工程项目、补贴发放等信息直接推送至村民手机端,实现“指尖上的监督”和“全天候的公开”。做实互动反馈环节。建立“民情回应”制度,在村务公开栏就近设置“意见箱”,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电话和开箱日期,对村民意见建议需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说明,形成“公开—反馈—回应—改进”闭环管理。

  聚焦核心关键,让村务公开“精准发力”

  突出做好财务公开。将村级财务作为公开重点,推行“所有收入全额公开、所有支出逐项公开”,对村级集体经济运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涉农奖补资金使用等专项信息进行专门公开、详细说明,村民对村集体资金使用的信任度显著提升。紧盯惠民政策落地。聚焦社会保障办理等群众关切领域,对各项补贴政策的享受对象、资格标准、申请流程、审核结果等关键信息进行全面、及时公开,确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提升群众对补贴发放公平性的满意度。强化工程项目公开。对村级实施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项目等,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全过程公开,事前公开项目内容、预算、招投标情况,事中公开施工进度、资金使用、质量监管情况,事后公开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效益评估情况,鼓励村民代表参与项目监督,确保工程成为“阳光工程”“民心工程”。

  健全监督机制,让村务公开“落地生根”

  激活内部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前哨”“探头”作用,通过以会代训、业务指导,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赋予其审核权、检查权、调查权和督促整改权,全过程监督检查村务公开实施情况,及时处理村民反映问题,列席相关会议就村民或成员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强化上级监督。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分别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工作和财务公开工作,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协同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书面督办、限期整改,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乡镇党委政府按照“村财乡管”要求,督促村级财务代理会计做好收支核算,定期向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账目。引导群众监督。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意义及村民监督权利,激发村民主体意识和监督意识。通过设立监督奖励机制等方式,鼓励村民对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举报。组织村民议事活动,推动村干部面对面接受质询,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邀请监督”,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受益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