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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制定出台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办法

来源:平凉市委社会工作部

时间: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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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平凉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人社局等4部门制定出台《社区工作者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围绕社区工作者“选育管用”全链条,构建覆盖人员信息、履职记录、考核评价、成长轨迹的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体系。

  《办法》参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标准和流动人员管理规定,明确档案涵盖个人基本情况、学历资质、工作经历、岗位调整、薪酬待遇、考核奖惩等关键信息,实行“一人一档、一档一号”,以完整、连续、真实的档案记录确立社区工作者职业身份;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获取、岗位晋升、评优选先等成长信息纳入档案管理范畴,动态记录社区工作者从入职到发展的全过程,为精准识人、科学用人提供可靠依据;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档案管理重要内容,使档案成为衡量工作实绩、兑现激励保障的权威凭证。

  《办法》明确县级档案、社会工作部门统筹指导,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社区协助收集的三级责任体系,逐级压实管理责任。严格实行档案审核管理制度,落实“入职必建、变动必补、离职必转”要求,确保材料及时完整、信息准确可靠。同时,依托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信息系统,督促街道、社区对人员增减或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变更确认,推动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管理、动态更新,确保队伍管理规范有序、动态精准。